從影片中大家可以發現雖然名詞不太一樣,但流程與上一支影片是一樣的。
現在我們了解了設計思考流程、應用模式,那麼該如何應用在行銷企劃上面呢? 設計思考之於行銷企劃,關鍵是同理與定義 當我們在思考一個好的行銷企劃時,往往會希望越有創意、越吸引大眾目光、才能深入人心。執行:相較於最初的流程中有原型與測試,本支影片的範例在發想完點子後直接進入執行。
但其實好的行銷企劃,在最初的同理與定義,是最為重要的。設計思考五步驟,找到你的最佳解 設計思考的過程分成五個:同理(Emphathize)定義(Define)發想(Ideate)原型(Prototype)測試(Test)。有機會的話,一定要試試看設計思考,不同的思考模式,相信能夠激盪一些有趣的新點子唷。發想:這時可以開始天馬行空發想優化的交通的點子,不過別忘記需要圍繞著問題核心。原型(Prototype):最後團隊集結各個小組的最好的創意,設計出一台高度符合需求的手推車。
因此在每一場動腦會議前,比起想辦法提升銷售額,應該先了解銷售額低的原因、用戶對產品的看法,了解是先優化產品、還是想辦法創造需求。從影片中大家可以發現雖然名詞不太一樣,但流程與上一支影片是一樣的。當然,不管是這論點,還是下方的其他論點,都只是在評論特定看法,並不足以說明死刑不正當。
說某個論點太強,意思是說它主張了太多東西,因此很難成立,或者讓論者在支持結論之餘,還得另外背負一大堆負擔。人類曾經相信對稱性的刑罰可以藉由嚇阻來降低犯罪,但隨後發現真正帶來決定性影響的並不是嚴刑峻法,而是警政系統、社會教育和安全網的品質。但這種想像並不是基於科學,而是基於人演化而來的復仇心。當我們主張維持死刑,我們主張的不只是國家有權殺掉死刑犯,而且還是國家有義務殺掉死刑犯:將死刑犯放著不殺,是國家的失職。
若殺人者無權殺人是因為人有生命權,那當一個人因為殺人而失去生命權,不會只有國家有權殺他,而是人人得以誅之,就像蟑螂和蚊子一樣。刑罰本質上帶來傷害,而要為這些傷害提供正當性,對稱性的復仇追求並不足夠。
但以下我想說明,這個簡單明瞭的想法其實有些討論空間。真實世界少見「以牙還牙」這種對稱 若你殺別人,你就被殺。當然,現代社會的常見做法跟你想的不一樣,不代表你是錯的。然而,「殺人者無生命權」縱使能給國家殺掉殺人者的權利(因為它給了所有人殺掉殺人者的權利),卻沒有賦予國家殺掉殺人者的義務。
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以最嚴峻的死刑為例,在《反對死刑》裡,法國前法務部長巴丹岱爾就直說了「死刑⋯⋯甚至一點用處都沒有。抄襲犯侵犯了別人的智慧財產權,社會給他的懲罰也不是反過來允許大家抄他的東西。在這意義上,我們可以說,要用來支持死刑,「殺人者無生命權」太弱了。
現在國際上有少數社會有死刑,但沒有任何社會允許人落入「人人得以誅之」的處境。具有上述對稱性的刑罰在現代社會很少見,理由顯而易見。
在這意義上我們可以說,要用來支持死刑,「殺人者無生命權」太強了。但在現代世界的道德和法律裡,這種對稱性其實不是常態,也不是慣例。
不過在這種情況下,你還是可以考慮以下顧慮這具有某種對稱性,看起來很公平。不過一旦你殺了人,你就沒有生命權了,在這種情況下判你死刑是正當的,並沒有侵害你的權利。而且死刑從來沒有在世界上的任何一個地方成功減少血腥犯罪的發生。現在國際上有少數社會有死刑,但沒有任何社會允許人落入「人人得以誅之」的處境。在這意義上我們可以說,要用來支持死刑,「殺人者無生命權」太強了。
說不定對稱性的懲罰才是正確的,或許在將來這些事情都會成為常態:殺人者死,小偷被處以「被偷東西」之刑,而性騷擾慣犯由國家則交給更厲害的性騷擾專家處理。在另一篇文章裡我曾經說明,這種復仇心在現代社會無法協助我們減少犯罪,反而可能帶來相反的效果。
」(《反對死刑》p.46)。小偷不會因為侵犯了別人的財產權,而失去自己的財產權。
當然,不管是這論點,還是下方的其他論點,都只是在評論特定看法,並不足以說明死刑不正當。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
當然,現代社會的常見做法跟你想的不一樣,不代表你是錯的。但以下我想說明,這個簡單明瞭的想法其實有些討論空間。以最嚴峻的死刑為例,在《反對死刑》裡,法國前法務部長巴丹岱爾就直說了「死刑⋯⋯甚至一點用處都沒有。然而,「殺人者無生命權」縱使能給國家殺掉殺人者的權利(因為它給了所有人殺掉殺人者的權利),卻沒有賦予國家殺掉殺人者的義務。
支持一個有死刑的社會,跟支持一個人人能殺害殺人者的社會,是兩回事,你想要前者,不見得想要後者,但若你支持「殺人者無生命權」,就是在支持後者。但在現代世界的道德和法律裡,這種對稱性其實不是常態,也不是慣例。
人類曾經相信對稱性的刑罰可以藉由嚇阻來降低犯罪,但隨後發現真正帶來決定性影響的並不是嚴刑峻法,而是警政系統、社會教育和安全網的品質。不過在這種情況下,你還是可以考慮以下顧慮。
但這種想像並不是基於科學,而是基於人演化而來的復仇心。真實世界少見「以牙還牙」這種對稱 若你殺別人,你就被殺。
說某個論點太強,意思是說它主張了太多東西,因此很難成立,或者讓論者在支持結論之餘,還得另外背負一大堆負擔。自由戀愛、同性婚姻、在不信神的情況下度過完滿的人生,所有社會進展在當初往往都跟常見做法不同。它沒有嚇阻作用,而只是對暴力犯罪的一種反射行為。人類確實有過,「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漢摩拉比法典》,但那是三千多年以前的事。
當我們主張維持死刑,我們主張的不只是國家有權殺掉死刑犯,而且還是國家有義務殺掉死刑犯:將死刑犯放著不殺,是國家的失職。若你要支持死刑,不見得需要主張「殺人者無生命權」,你可以主張例如說:殺人者只有某種有限的生命權,使得雖然並非人人得以誅之,但國家得以誅之。
說某個論點太弱,意思通常是說它主張了太少東西,因而不足以支持預想中的結論。如果你支持死刑,很容易想像死刑不但有嚇阻犯罪的效果,而且效果卓越。
刑罰本質上帶來傷害,而要為這些傷害提供正當性,對稱性的復仇追求並不足夠。抄襲犯侵犯了別人的智慧財產權,社會給他的懲罰也不是反過來允許大家抄他的東西。